合併後的大台中市,將會是一個偉大的城市,我們恭逢其盛,得以在此時和這個偉大的城市一起成長,然而保護這個城市的安全、守衛每一個市民的幸福——我們的萬人保全力量!
究其因?中華民國80年12月30日 總統公佈實施《保全業法》,在警政單位長期努力督導,對保全人員任用從嚴執行「安全查核」、入職前,法令常識之「40小時職前教育」、入職後,每月的「4小時在職」,至今已20餘年後了,保全人員素質及法令常識全面提升了,進而,為數眾多保全人員晉級成為『種子教官』、管理或經營者,這破釜沈舟的蛻變,是拜《保全業法》之賜,現今成熟之際,保全人員們更有效的扮演著,不分日夜24小時,深入基層市民朋友任何社區、銀行、辦公大樓–等場合,守護市民家園及財產安全的角色。進而!我們可演變至「警察巡邏+保全協巡」的警民合作,強力的消弭治安盲點,致力達成『協警。護良民』作為第二警力的目標,積極發揮協助市府打造安全城市、幸福家園的夥伴關係。
本人任職以來,與所有理監事、主任委員們共同落實推動實至名歸的「優良保全公司-基本規範」策略,我們決心啟動了,重新教育市場「便宜無好貨」「安全來自合法及合理」,市場成效有顯見了。重新提示同業「合法而永續經營」來提升正向經營,未來相信同業能全然體會「優良保全公司-基本規範」是各位有尊嚴而永續經營的保護傘。
謹述深切期許和由衷感謝,更盼望本業早日達到有尊嚴的永續經營和維持社會安定的目的。